設備租賃係以『融物代替融資』之方式,藉由設備租賃行為取得了使用權而滿足經營、製造之所需;承租人不需先行墊付大筆現金,僅需於租賃期間按期繳付租金,無論國內外之工作機具、生產設備、事務機器、醫療設備、原物料等,皆可做為租賃之對象。特別是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融資授信貸取資金不易的情況下,更是一條可以順利輔助企業取得所需設備、機器的最佳管道;同時在配合會計稅法規定下亦得以達到使設備資產加速折舊與支出租金抵減稅賦之優點。
設備租賃之優點 |
 不需一次支出大筆採購資金,影響財務調度的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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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受金融機構額度不足影響,可順利依計畫添購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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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賃設備期間易於規劃掌握,加速更換新式機型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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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營業型租賃方式所支付之租金,得依費用科目抵減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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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資本型租賃設備之會計稅法規定,可以使得設備加速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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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合製造供應商銷售的利基,降低經濟不景氣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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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租賃架構
國內設備採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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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設備採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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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型態比較
租賃型態 |
營業型租賃 |
資本型租賃 |
標的所有權 |
出租人(歐力士) |
期滿歸承租人 |
折舊提列 |
出租人 |
承租人(列暨租賃資產) |
會計帳務 |
租金費用/現金 |
*租賃資產應付租賃款
*支付時依發票列記:應付租賃款/
利息費用/現金
*每期租賃款和利息,係依利率攤
題而得(每期變動)
*期滿租賃資產調整為固定資產 |
優缺點比較 |
*不列租賃資產和負債,不影響報表
*免除資產成本管理的困擾,降低管理成本
*以費用控管,方便預算編列
*具有節稅的效果
*無需負擔保險費用 |
財務報表、資產管理、預算編訂造成財務、會計人員困擾和成本提高。 |
期滿處理 |
*出租人取回
*續租 |
租賃資產轉為固定資產,期滿所有權歸承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