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歐力士集團
人權保障原則聲明
為保障全體同仁、客戶及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本公司支持聯合國全球盟約 (UN
Global Compact) 人權、勞工、環境及反貪腐的十項原則倡議(見附件1),建立以保護、尊重與補償為基礎的人權保障環境、承諾遵守台灣法令,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讓人員均能獲得公平而有尊嚴的對待,並據此聲明宣導。
1. 禁止強迫勞動:消除各種形式之強迫勞動,包括奴隸制作法、人口販運、抵押員工等,員工擁有自由離職或終止僱傭關係的權利。
2. 禁用童工:對童工採取零容忍政策,且絕不雇用未滿16歲之童工。如發現雇用童工,須立即將該名童工撤離工作崗位並協助辦理離職手續。若發現有誤用童工之狀況,應調查招募聘僱流程中存在的可能問題並立即採取矯正預防措施。對於實習生,遵守當地法令,簽訂短期勞動契約,維護勞動權益。
3. 同工同酬:建立公平合理之薪酬制度,薪資給付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異,對於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4. 禁止歧視:落實職場多元性,不因個人性別、性傾向、國籍、種族、膚色、血統、階級、年齡、婚姻、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曾任工會會員為由,而有差別待遇或任何形式之歧視,共同致力營造一個有尊嚴、安全、平等、免於騷擾的工作環境。
5. 禁止性騷擾:公司提供性別平等及免於騷擾之工作環境。本公司員工相互間或員工與其業務往來對象間(包括廠商、客戶、求職者),嚴禁有違反他人意願且不受歡迎,與性及性別相關之言語、肢體、視覺騷擾,或利用科技設計或以權勢、強暴脅迫、恐嚇手段為性意味言行或性要求。
6. 健康安全:致力於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遵循相關法規持續改善工作環境的安全與衛生,預防意外事故發生,降低職災風險,保障員工安全並促進身心健康。
7. 道德及反貪腐政策:公司對任何形式賄賂貪腐舞弊敲詐勒索和挪用公款都採取零容忍政策。
8. 隱私:為保障人權隱私,對於資料之存取、處理、傳輸、保存以及人員與設備之安全,均已完整管控。
董事長
聯合國全球盟約(UNGC) 十大原則
人權
· 原則1:企業應支持並尊重國際公告的人權保護
· 原則2:確保他們不參與侵犯人權的行為
勞工
· 原則3:企業應維護結社自由(freedom of
association)和有效承認集體談判(collective bargaining)權
· 原則4:消除一切形式的強迫和強制勞動(forced and
compulsory labor)
· 原則5:有效消除童工(child labor)
· 原則6:消除就業和職業方面的歧視
環境
· 原則7:企業應對環境挑戰採取謹慎的態度
· 原則8:採取措施,促進更大的環境責任
· 原則9:鼓勵環保技術的發展和傳播
反貪腐
· 原則10:企業應反對各種形式的貪污,包括勒索和賄賂。